一、中国现在军人的军衔等级是怎样排列的?
中国军队军衔,从小到大排序如下: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
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士级(十一等)。
“军队级别”是1952年3月正式评定的,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
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
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
二、我国的军衔制对年龄有什么要求吗?
我国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对于年龄没有要求。但对部分军衔的晋升年限有一定限制。
1、第十七条 军官军衔按照下列期限晋级:
(一)平时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少尉晋升中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的为二年,其他为三年;中尉晋升上尉、上尉晋升少校、少校晋升中校、中校晋升上校、上校晋升大校各为四年;大校以上军衔晋级为选升,以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二)战时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可以缩短,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战时情况规定。
军官在院校学习的时间,计算在军衔晋级的期限内。
2、1988年军衔制对军官最高服役年限的规定,不是以军衔为标准,而是以军官职务等级为标准。1988年军衔制的《军官军衔条例》中,没有关于军官服役年限的条款,而是在《军官服役条例》中作出规定:
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任职最高年龄为,排级:30岁;连级:35岁;营级:40岁;团级:45岁;师级:50岁;军级:55岁;大军区级:65岁。
此外,1988年军衔制对机关的各级军官服役年限,比作战部队适当放宽,如规定:
各总部、大军区、省军区机关的军、师两级军官,任职的最高年龄可分别比作战部队同级军官增加5岁,总部机关和大军区级机关的团级军官,因工作需要任职最高年龄可分别比作战部队延长5岁、3岁。
1988年军衔制还将专业技术军官的服役年龄与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加以区别。专业技术军官平时任职的最高年龄为,初级:43岁,中级:48岁,高级:60岁。中、高级专业技术军官,少数工作需要的,最高任职年龄可延长5岁。
扩展资料: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的士兵军衔设3等7级。
兵的军衔为列兵、上等兵;
军士的军衔为下士、中士、上士;
士官的军衔为专业军士、军士长。
前两者属于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士官则属于志愿兵役制士兵军衔。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国家实行预备役军官军衔制度。
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是区分预备役军官等级、表明预备役军官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预备役军官的荣誉。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军衔高的预备役军官为军衔低的预备役军官的上级;军衔高的预备役军官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预备役军官的,职务高的为上级。
修改后的法律还规定:评定和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以预备役军官职务等级、工作(任职)年限、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