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全称、简称和行政中心是什么?
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名称简称和行政中心如下:
北京市:简称“京”,行政中心为“北京”
天津市:简称“津”,行政中心为“天津”。
河北省:简称“冀”,行政中心为“石家庄”。
山西省:简称“晋”,行政中心为“太原”。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蒙”,行政中心为“呼和浩特”。
辽宁省:简称“辽”,行政中心为“沈阳”。
吉林省:简称“吉”,行政中心为“长春”。
黑龙江省:简称“黑”,行政中心为“哈尔滨”。
上海市:简称“沪”,行政中心为“上海”。
江苏省:简称“苏”,行政中心为“南京”。
浙江省:简称“浙”,行政中心为“杭州”。
安徽省:简称“徽”,行政中心为“合肥”。
福建省:简称“闽”,行政中心为“福州”。
江西省:简称“赣”,行政中心为“南昌”。
山东省:简称“鲁”,行政中心为“济南”。
河南省:简称“豫”,行政中心为“郑州”。
湖北省:简称“鄂”,行政中心为“武汉”。
湖南省:简称“湘”,行政中心为“长沙”。
广东省:简称“粤”,行政中心为“广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行政中心为“南宁”。
海南省:简称“琼”,行政中心为“海口”。
四川省:简称“川、蜀”,行政中心为“成都”。
贵州省:简称“贵、黔”,行政中心为“贵阳”。
云南省:简称“滇、云”,行政中心为“昆明”。
重庆市:简称“渝”,行政中心为“重庆”。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行政中心为“拉萨”。
陕西省:简称“陕、秦”,行政中心为“西安”。
甘肃省:简称“甘、陇”,行政中心为“兰州”。
青海省:简称“青”,行政中心为“西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行政中心为“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行政中心为“乌鲁木齐”。
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港”,行政中心为“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行政中心为“澳门”。
台湾省:简称“台”,行政中心为“台北”。
二、34个省级政区的名称、简称和行政中心
1、北京市 京 北京
2、浙江省 浙 杭州
3、天津市 津 天津
4、安徽省 皖 合肥
5、上海市 沪 上海
6、福建省 闽 福州
7、重庆市 渝 重庆
8、江西省 赣 南昌
9、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香港
10、山东省 鲁 济南
11、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 澳门
12、河南省 豫 郑州
13、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14、湖北省 鄂 武汉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
16、湖南省 湘 长沙
17、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川
18、广东省 粤 广州
19、西藏自治区 藏 拉萨
20、海南省 海口
21、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
22、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23、河北省 冀 石家庄
24、贵州省 贵或黔 贵阳
25、山西省 晋 太原
26、云南省 云或滇 昆明
27、辽宁省 辽 沈阳
28、陕西省 陕或秦 西安
29、吉林省 吉 长春
30、甘肃省 甘或陇 兰州
31、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32、青海省 青 西宁
33、江苏省 苏 南京
34、台湾省 台 台北
扩展资料:
各省级行政单位得名由来:
山东:以太行山以东而得名。
江苏: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得名。
上海:以上海浦而得名。
浙江:以浙江(又称钱塘江)得名。
安徽: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
江西:以江南西道而得名。
广东: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广南路:唐属岭南道,宋改名为广南路)。
广西: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广南路:唐属岭南道,宋改名为广南路)。
海南:以海南岛得名。
河南:以黄河以南而得名。
湖南:以洞庭湖以南而得名。
湖北:以洞庭湖以北而得名。
北京:以首都居于北方而得名。
天津:以天子津渡而得名。
河北:以黄河以北而得名。
山西:以太行山以西而得名。
内蒙古:以内札萨克蒙古得名。(蒙古原分为内蒙和外蒙两地,民国后期外蒙古独立为蒙古国)。
宁夏:以西夏安宁得名。(西夏---李元昊创立的西夏国)。
青海:以青海湖得名。
陕西:以河南陕县之西得名。
甘肃: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
新疆:以其为故土新归得名。(原为汉朝西域,清统一其地后,以其为故土新归而得名)。
四川: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又有一说为:三川汇长江而得名)。
贵州:以贵山得名。
云南:以在云岭之南得名。
重庆:以“双重喜庆”而得名。
西藏:以清政府官方正式定名得名。
辽宁: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
吉林:以吉林乌拉前二字得名。(吉林乌拉---满语,意为沿江)。
黑龙江:以黑龙江而得名。
香港:以东莞的香料而得名。
澳门:以“妈阁”的葡萄牙语而得名。
台湾:以台湾原住民族“台窝湾”得名,清朝设台湾府(台湾府---现台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份简称
百度百科-省级行政区
三、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全称、简称和行政中心
截至2006年8月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 特别行政区,现列表综述如下:
说明 :“/”为 或,或者的意思
名称 简(别)称 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沪 上海
重庆市 渝 重庆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河南省 豫 郑州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江苏省 苏 南京
江西省 赣 南昌
辽宁省 辽 沈阳
吉林省 吉 长春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陕西省 陕/秦 西安
山西省 晋 太原
山东省 鲁 济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宁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琼 海口
广东省 粤 广州
贵州省 贵/黔 贵阳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闽 福州
台湾省 台 台北
甘肃省 甘/陇 兰州
云南省 云/滇 昆明
西/藏自治区 藏 拉/萨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银川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南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乌鲁木齐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 澳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67年设立天津市,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门。目前全国共设有34个省级行政区 。
中国的一级行政区划,地方最高行政区域名。源于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宫禁。唐有三省六部,“尚书省”为其一。最初是金国在重要的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机关叫“中书省”,又于各路(各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中书省派出的机关),简称“行省”,最后简称为“省”。“省”由此发展而来。
截至2011年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
四、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和省会分别是什么?
列表:
1、北京市,京,北京
2、上海市,沪,上海
3、天津市,津,天津
4、重庆市,渝,重庆
5、黑龙江省,黑,哈尔滨
6、吉林省,吉,长春
7、辽宁省,辽,沈阳
8、内蒙古,蒙,呼和浩特
9、河北省,冀,石家庄
10、新疆,新,乌鲁木齐
11、甘肃省,甘,兰州
12、青海省,青,西宁
13、陕西省,陕,西安
14、宁夏,宁,银川
15、河南省,豫,郑州
16、山东省,鲁,济南
17、山西省,晋,太原
18、安徽省,皖,合肥
19、湖北省,鄂,武汉
20、湖南省,湘,长沙
21、江苏省,苏,南京
22、四川省,川,成都
23、贵州省,黔,贵阳
24、云南省,滇,昆明
25、广西省,桂,南宁
26、西藏,藏,拉萨
27、浙江省,浙,杭州
28、江西省,赣,南昌
29、广东省,粤,广州
30、福建省,闽,福州
31、台湾省,台,台北
32、海南省,琼,海口
33、香港,港,香港
34、澳门,澳,澳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五、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全称、简称及其行政中心?
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简称以及行政中心:
23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和简称分别是什么?
一、省简称
河北省(冀)、河南省(豫)、云南省(云)、辽宁省(辽)、黑龙江((黑)、湖南省(湘)、安徽省(皖)、山东省(鲁)、江苏省(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
湖北省(鄂)、甘肃省(甘)、山西省(晋)、陕西省(陕)、吉林省(吉)、福建省(闽)、贵州省(贵)、广东省(粤)、四川省(川)、青海省(青)、西藏(藏)、海南省(琼)。
二、自治区简称
新疆(新)、广西(桂)、 宁夏回族(宁)、内蒙古(蒙)、西藏(藏)。
三、直辖市简称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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