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邦制和邦联制有什么区别
美国、俄罗斯、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是联邦制,前苏联、波斯尼亚和黑山(波黑)、原来的捷克和斯洛伐克是邦联制 单一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联合国家中的政合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而君合国则不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联邦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而邦联国则不是国际法上的主体。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的权利。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国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邦联制在现代则一般是指一些国际间的区域组织,如独联体、英联邦、东盟和美洲国家组织等。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欧盟是当今世界最成功的国家间邦联组织,她越来越表现出超国家组织的倾向,许多人认为欧盟现在更像是一个联邦,而非邦联。邦联还可能存在于某一国家,比如波黑,历史上还有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邦联,也实行邦联制。原苏联则比较特别,名义上是实行邦联制,而在实际操作上则更多地表现出联邦制甚至是单一制的国家特点 补充: 联邦制和邦联制是复合制国家结构的两种形式 邦联制--是指若干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的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不是以宪法为基础。邦联本身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它没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国家机关、军队也没有税收、预算等,个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独立和完整的国家主权,公民只具有自己所属国家的国籍,邦联的主要机关是由各成员国派遣代表组成或定期由成员国国籍元首、政府首脑参加的会议,但联邦的决议必须经各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邦联不是国籍法主体,不得对外进行交往。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其组成单位原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某个共同目的,而与其他国家组成联盟或加入到联盟国家之中。联邦制的基本标志是: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互不隶属,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进行活动,如联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其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组成单位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而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联邦制是复合制国家最典型的形式,也是现代最常见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 邦联制与联邦制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联合体,区别在于邦联不形成新的国家,而联邦则形成新的国家。在邦联制下,组成邦联的各成员国仍然是具有完整独立主权的国家,而在联邦唤铅制下,联邦组成单位已经不完全具有独立主权国家的要素。 补充: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比较不同点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缓链凳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扰旅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共同点:第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二、美国曾有过联邦和邦联,那么其本质区别是什么?
美国是1776年独立之后,首先建立的是邦联体制。该体制强调的是尊重各州的自主权,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的民厅埋主权力为原则,中央政府缓银软弱无力,美国此时只是各州组成的松散联合体。美国刚独立的时候,一共由13个州组成,原始移民都属于饱受英国专制独裁压迫的清教徒。他们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漂洋过海来到一块崭新的土地,建立起自己的国家,目的是要充分保证每个人的基本权益,绝不允许看到中央政权的强大。更不愿意看到中央政府总统拥有英国君王般的权利。
13个州形成了一个松散联盟,每个州权力大到吓人:每个州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甚至有自己的外交权力,还可以独立印刷自己的纸币,甚至有战争权力;每个州上交中央财政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邦联体制最大弊端是中央政府权力太小,过于疲软,一旦国家陷入经济危机或者战争危机的时候,没有一个强有扰伏宴力的中央政府可以短时间之内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来打赢一场战争或者化解经济危机。
第2次美英战争,美国惨败,白宫都被英国人烧了,充分证明了邦联体制的弊端。为此,以首届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派鼓吹推动下,美国颁布1787年宪法,美国政体由松散的邦联变为了拥有强大中央政府的联邦制。总统作为联邦制的具体执行人,拥有最高行政权和军事权利,中央政府有向各州收税的权利,有战争权,外交权和铸币权,这些权利是绝对不能下发给各个州的,明确规定各州可以制定自己的法律,但是不能与联邦宪法相冲突,如果各州制定的法律与联邦宪法有冲突的话,必须进行修改到符合为止。
1787年宪法使得美国总统的权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美国中央政府开始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为之后美国成为十九世纪末期最富裕的经济强国,二十世纪为之后超级大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邦联和联邦的区别
邦联和联邦的区别
第一,两者含义不同。
联邦也被称为“联合国家”。由几个成员单位组成(共和国、州等等。)如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目的是实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如现代欧盟, 东盟。
第二,国际关系不同。
联邦是国际经济交流的主体,但一些联邦主义国家也允许社会成员国有一定的外交发展权利。邦联不是国际交流的主体,其成员国在内政和外交上保持独立,并拥有主权实体性。
第三,两个国家机构进行不同。
联邦有自己的立法研究机构和中央人民政府,邦联没有一个联邦最高立法的行政管理机关,其主体是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职权不同。
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其地位高于其组成单位。联邦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之冲突。
联邦法院的判决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有义务遵守;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其宪法和法律,并可以确立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行使权力凯让,领导下级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仅限于具体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得到会员国的批准才能生效,但它们不具有法律效力,成员国盯哗局仍然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各自拥芦贺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金融的力量。
四、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是什么?
联邦制是一个国家,侍枯邦联制是多个国家的松散联盟。
简单地说,联邦是联盟的国家,邦联是国家的联盟。
复合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成员单位联合组成的联盟的国家或国家的联盟。
近代复合制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1)联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所组成的联盟的国家,如美国。
联邦制的特点有:
①联邦和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
②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③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是依据宪法,老掘洞联邦的权力是来自各成员单位的授予;
④在国际关系中,各成员单位一般没有独立对外交往的权力。
(2)邦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性的国家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目标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如独联体。
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
邦联的特征有:
①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和集中统一的国家机关体系;
②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独立的主权、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
③邦联的决定要经各个国家的批准才能够产生效力。
邦联制:
邦联制指由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的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比如欧盟。特点在于各个国家仍保留主权,只是共同的利益让其相聚。
七个邦联制国家:阿联合(阿合众)、阿联邦、阿联、塞冈、波黑、塞黑、新俄罗斯。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United Arab Republic,1958-1961),是1958年2月1日由埃及与叙利亚合组的泛阿拉伯国家散租。原来的计划还包括伊拉克在内,但因为局势不稳定而未加入。
1958年3月8日,也门穆塔瓦基利亚王国(后来的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以合众的形式加入,整个联盟因此更名为“阿拉伯合众国”(United Arab States)。
由于埃及的个别霸权主义政策,1961年9月28日叙利亚宣布退出,12月北也门也退出,阿联虽然解体了但埃及仍然保留这个国号直到1972年为止。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伊拉克、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南也门5国的国旗与国徽非常相似,都是从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的国旗及国徽演变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