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

科员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的国家标准是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一)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二、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什么?

办公面积标准2021新版是:

1、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54平方米,部级副职42平方米,正司(局)级24平方米,副司(局)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2、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局)级30平方米,副厅(局)级24平方米,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3、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正局(处)级24平方米,副局(处)级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9平方米。

4、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30平方米,县级副职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

5、乡级机关

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三、副科级办公用房标准是多少

随着中行八项政策的实施,各地办公用房也在向标准化靠近。那么副科级办公用房标准是多少呢?违反办公用房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理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副科级办公用房标准是多少:

副科级办公用房标准是12㎡、正科级18㎡、县级正职30㎡、县级副职24㎡、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局级(正处级)24㎡、副局级(副处级)18㎡、局级以下(处级以下)9㎡、省部级正职54㎡,这个标准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汽车库、人防设施的面积。

违反办公用房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理:

1、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若违反办公用房规定的,将根据《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2、根据《共产党纪律处分》102条规定,党员干部违反办公用房规定的,对责任者和领导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若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处分》第19条规定,浪费国家资源或造成资源流失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若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若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根据《行政机关处分条例》第24条规定,对挥霍浪费国家资源的,给予警告处分,若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若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副科级办公用房标准是多少以及违反办公用房规定将受到怎样的处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四、科级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2022

正科级不超过18平方米,副科级不超过12平方米。

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作出了系列明确的规定,包括建筑分类、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装修等。其中,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是核心指标之一,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54平方米,部级副职42平方米,正司(局)级24平方米,副司(局)级18平方米,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局)级30平方米,副厅(局)级24平方米,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正局(处)级24平方米,副局(处)级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9平方米。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平方米,县级副职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