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族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
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印度种姓制度的互补性
互补性主要与婆罗门有关,其基础建立在于满足婆罗门对洁净的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洁。作为种姓制度的核心,婆罗门必须保持高度的洁净,才能维持其神圣的地位,因此随着历史发展,婆罗门创造出许多规定与礼仪维系自身的洁净。
然而执行这些仪式与规定时如果没有他人协助,多少会沾染不洁而处于不可触碰的状态,因此衍伸出各种处理不洁事务的种姓,这些不洁的种姓之存在也保障了婆罗门的洁净。换言之,洁净与污秽,婆罗门与贱民,这两者彼此互补,缺一不可。
印度人种等级是什么?
1、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2、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3、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4、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5、除四大种姓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
不合法性:
印度独立后,通过宪法废除了种姓歧视。同时,为了纠正长久以来的不公现象,并为传统的弱势群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印度当局还于1950年宣布,政府部门和教育机构须得为最底层的表列种姓(即“贱民”)和部族留有一定配额的工作岗位。
1989年,工作配额又涵盖了一类被称为OBC(Other Backward Classes,其他落后等级)的群体。这一群体位于传统的高种姓和最底层之间。
近几十年来,随着印度世俗教育的传播和城市化的发展,种姓的影响力有所下降,特别是在某些城市,不同种姓群体相邻而居,种姓间的通婚也越来越普遍。
在印度南部的某些邦和北部的比哈尔(Bihar)邦,自社会改革后,许多人开始只使用一个名字。虽然社会有所变革,但人们仍然有着强烈种姓身份意识。印度人的姓氏往往能反映此人出身哪个种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种姓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