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签订的条约列表
列表:
1、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三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4月27日,中国与英国,签约地点:北京)
5、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广州湾租界条约(或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注: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市】
8、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注: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市】
9、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圣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6月3日,莫斯科)
14、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十三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二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
19、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十一年)9月2日,天津)
21、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北京)
22、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3日,天津)
23、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5月28日,黑河)
24、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四年)7月5日,上海)
25、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村)
28、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扩展资料:
条约内容:
一、《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又称《塔城议定书》,是1864年10月7日(同治三年9月7日)沙皇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共10条,主要内容有:
1、重新规定从沙宾达巴哈起至浩罕边界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土地划归俄国。
2、划界后,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
3、换约后满240天,两国立界大臣会同,“按照议定界址,建立界牌鄂博”,并拟定国界记文,互换为凭。
4、立界后,位于新界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卡伦,应于一个月内迁往中国一侧。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10年内内迁。
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此地区现归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及俄罗斯的阿尔泰共和国、图瓦共和国所有。
二、《中英烟台条约》
《中英烟台条约》又称为《滇案条约》、《中英会议条款》,是1876年(光绪二年)9月13日清朝与英国在烟台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的签订结束了“滇案”,但也使英国得到了入侵中国西南边境“条约权利”。
《中英烟台条约》亦称《滇案条约》,共分三大部分16款,并附有“另议专条”。第一部分主要内容为:中国向英国偿款银20万两;
中国派出使大臣带国书前往英国,对滇案表示“惋惜”;云南当局应与英国所派官员商订滇缅来往通商章程;
自1877年起,以五年为限,英国派官员驻云南大理或其他相宜地方,察看通商情形;英国仍保留由印度派员赴云南之权。
第二部分实际上涉及中外司法案件的处理及官方交往两方面,主要内容为:总理衙门应“照会各国驻京大臣”,请其会同该衙门就通商口岸的中外会审案件议定划一章程;
“凡遇内地各省地方或通商口岸”有涉及英人生命财产的案件,英使可派员前往“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
中外交涉案件,被告为何国人,即向何国官员控告,由被告所属国官员依本国法律审判。这些规定扩大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
第三部分为“通商事务”,主要内容为: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商船在沿江的大通、安庆、湖口、沙市等处停泊起卸货物;
各口租界免收洋货厘金;新旧通商口岸尚未划定租界者都要“划定界址”。此外,《另议专条》中规定英国可派探路队由北京经甘肃、青海或四川等地进入西藏,或由印度进藏。
三、《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四、《中俄密约》
《中俄密约》,即俄国与清政府订立的秘密条约,1896年6月3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
诱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又称《防御同盟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
1896年6月3日,中俄双方代表在莫斯科举行《中俄密约》(正式名称为《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或《防御同盟条约》)签字仪式。该条约共6款,主要内容是:
1、如日本入侵俄国远东或中国、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陆海军及军火、粮食互相援助,战争期间,中国所有口岸均向俄国兵船开放。
2、中国允许华俄道胜银行接造一条由黑龙江、吉林至海参崴的铁路,无论战时平时,俄国均有权使用该铁路运送兵员、粮食和军械。
《中俄密约》是沙俄以不正当手段诱迫清政府签订的彻头彻尾的强盗条约。它的签订,使俄国不费一枪一弹,实际上把中国东北区域变成了俄国的势力范围。
这对于俄国将侵略矛头进一步伸向华北及长江流域,进一步对清政府施加影响,争夺远东霸权,具有重要意义。
五、《中俄会订条约》
《中俄会订条约》又称为《中俄旅大租地条约》、《中俄条约》,是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27日清朝与沙皇俄国在北京签订的有关租借旅顺和大连的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有:
1、旅顺、大连及其附近水面租与俄国,为期25年。期满可“相商展限”,俄国在租借地内享有治理地方和调度水陆各军等全权,清政府无权驻军。
2、租地以北划出一段“隙地”(几乎包括了整个辽东半岛),未经俄方许可,中国军队不得进入。
3、中国同意俄国从中东铁路修一支线到旅顺、大连,“此支路经过地方,(中国)不将铁路利益给与别国人”。
《中俄会订条约》的签订,使俄国强行租借了旅顺和大连湾,在辽东半岛南端,建立了海军基地,并通过中东铁路与南满支线把这两个远离俄国本土的军港同俄国联结起来,使东北三省成为沙俄的势力范围,使俄国在远东的战略地位大大加强。
强租旅大的第二年,沙俄又擅自把旅大租借地改为“关东省”,实行军政合一的殖民统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英烟台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关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俄密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俄旅大租地条约
二、急,马关条约签订时间
《马关条约》内容
第一款:日本强迫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并从朝鲜半岛撤离军队,意思是中国以后不再是朝鲜的主国。变相的剥削领土完整权。
第二款:中国割让台湾岛,辽东半岛,澎湖列岛以及上述岛屿中的所有附属岛屿给日本。这一条是掳掠土地。
第三款:军费,白银二亿多两。加剧了清政府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也充足了日本的国库,资金与侵略财产,为下一步的侵略做好充足的准备。
第四款:沙市,杭州,苏州,重庆被开设为商埠,也是变相的削弱了中国的国防力量,这四个位置乃是中国清政府时期发展最为优秀的四处地址,清政府的边防力量也在急剧下降。
第五款:日本强迫中国允许日本人在中国设立工厂,也就是通俗的说在日本可以在中国境内经商赚钱。这对民族尊严以及民族思想造成极大的损伤和变形。
第六款:中国给日本一放高于其他国家的待遇,比如海关,税收,等等等等的一系列的优惠。被称之为最惠国待遇。完整的称之为片面最惠国待遇,就是中国必须对日本做出上述举动,而日本则不需要给中国这些待遇。
第七款:为日本服务的所有人员,比如军队,医生所有职业中国人不得逮捕。
第八款:割让的岛屿之内的中国人。两年之内必须搬出割让的区域,不搬出者会被视为日本国籍人民。
马关条约对清政府的财力、边防,还有对中国人民的民族心都产生了强大的影响。
扩展资料:
《马关条约》影响
《马关条约》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条约》以来外国侵略者加给中国的一个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的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酬报”银三千万两。《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从中国方面看,第一,《马关条约》的签订(甲午中日战争中国失败)标志着历时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的失败,使取得的近代化成果化为乌有,打破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追求。
第二,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的国际地位急剧下降。
第三,甲午战争及《马关条约》直接导致中国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如义和团运动。
三、《南京条约》《马关条约》《北京条约》的内容和时间
《南京条约》 (即《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外国侵略者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是关于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它是英国的侵华战争――鸦片战争的结果。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征收英商货物进出口关税应由两国协商。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马关条约》为中国清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 清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清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
●清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清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清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清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攻进北京后,英、法、俄强迫清政府签定的不平等条约。10月24、25日,清钦差大臣奕昕在北京分别与英、法全权代表交换了《天津条约》文本,并签定了《续增条约》,即《北京条约》。主要内容是:(1)开放天津为商埠。(2)准华民赴英法属地或外洋别地工作(3)割让九龙司给英国(4)交还天主教堂教产(法国翻译又擅自在条约中文本里加上:准许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5)赔偿英、法兵费各八百万两;恤金英国五十万两,法国二十万两。11月14日沙俄又强迫清政府在北京签定了中俄《续增条约》,即中俄《北京条约》,不仅迫使清政府承认其一直拒绝批准的《瑷珲条约》,而且把所谓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沙俄。
四、南京条约 北京条约 辛丑条约 马关条约 天津条约 这几个条约签订时间的顺序有谁知道 么
南京条约1842年
天津条约1858年
北京条约1860年
马关条约1895年
辛丑条约1901年
五、《马关条约》签订的时间、地点
马关条约
中国与日本与1895年签订的丧权辱国的条约。
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决。
第二款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对象,永远让与日本。
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以鸭绿江溯该江以抵安平河口,又以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划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 城市,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及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界。辽东湾南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三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国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 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国 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改。 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该委员等有 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 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馀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 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还清,除将已付息金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馀仍全数免息。
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两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臣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交接清楚。
第六款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决。中国约俟本约批准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交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国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护视,一律无异。
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以两国全权大臣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 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 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一)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二)四川省重庆府。(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二)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 中国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物,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旅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定进口税。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 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什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第七款
日本军队见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款
中国为保证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定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第九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遣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
第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第十一款
自本约奉大清国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押印)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芳(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一等伯爵伊藤博文(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押印)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1895年
条约简介:
日本明治维新后,向外“开疆拓土”,陆上西进的目标是朝鲜和中国大陆。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由此日本侵略势力进入朝鲜。清朝与朝鲜有宗藩关系,日本极力破坏这种关系,在朝鲜造成与中国的尖锐矛盾和多次冲突。1885年3月中日签订《天津会议专条》,确立了两国在朝鲜的对等地位。此后日本即有计划地大力开展了针对中国的扩军备战活动。
1894年春,朝鲜爆发东学党农民起义,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出兵帮助镇压。日本政府表示对中国出兵“决无他意”。但当清军入朝时,日本以保护使馆和侨民等为名大军入朝,于7月25日突袭中国北洋舰队,挑起中日甲午战争。战争打响后,两国海军进行了黄海大战。陆上战斗军从朝鲜打到奉天(今辽宁),占领大片领土。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东威海。清政府无心抗战,一再求和,最后派直隶总督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前往日本马关,与日本全权代表、总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议和。
3月20日双方在春帆楼会见。李鸿章要求议和之前先行停战,日方提出包括占领天津等地在内的4项苛刻条件,迫使李鸿章撤回了停战要求。24日会议后,李鸿章回使馆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伤。日本担心造成第三国干涉的借口,自动宣布承诺休战,30日双方签订休战条约,休战期21天,休战范围限于奉天、直隶、山东各地。此时日军已占领澎湖,造成威胁台湾之势,停战把这个地区除外,保持了日本在这里的军事压力。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议和条款。李鸿章乞求降低条件。10日,日方提出最后修正案,要中方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不许再讨论。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4月17日,李鸿章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主要内容有: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5.日本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马关条约》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条约》以来外国侵略者加给中国的一个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的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酬报”银三千万两。
